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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殡葬鲜花花艺实操培训班 ——插花花艺师(中级)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殡仪服务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2号)明确的《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标准》及《插花花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为提升殡葬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殡葬从业人员的技能实操水平,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全国殡葬鲜花花艺实操培训班——插花花艺师(中级)第二期”,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22日下午报到,23日-26日培训,27日-28日鉴定,29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昆明市殡仪馆

报到地点:昆明威尔登国际酒店

报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盛鸿物流B栋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殡葬鲜花花艺岗位的从业人员共80人。

四、培训内容

理论(中级):课程包括殡葬鲜花基础内容插花基本原理、各类花语、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花艺相关)解读、插花花艺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解读;

实操(中级):课程包括手捧花制作、篮花制作、个性化篮花制作、花环制作、基础背景花、围棺花制作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7月8日8:00-7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70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不含鉴定费用)。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会务组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收取并在培训班结束后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

七、培训证书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笔试40%,实操60%),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鲜花花艺实操培训班(中级)培训合格证书,未能通过考核将获取结业证书。

八、插花花艺师(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事宜(自愿选择)

学员在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插花花艺师(中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若选择参加,会务组将负责统一组织考核认定。鉴定费用500元/人,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插花花艺师(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未通过考核不发放等级证书且鉴定费不予退还。

中级插花花艺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九、其他事项

1.本期培训班含实操培训内容,实操课程为3.5天,受鲜花花材耗材及实操场地制约,为保障培训效果,本期班报满为止,请报名成功的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避免浪费实操名额。

2.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做好人员选派等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相关保障工作,为学员学习提供良好学习条件和环境。

3.培训期间要按时参加学习,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3810948742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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