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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遗体火化技能提升实操培训班 及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民职大发〔2025〕  号

 

关于举办全国遗体火化技能提升实操培训班

及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殡葬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备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的遗体火化高级专业人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逝者安葬服务的需求,依据《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民职建发〔2025〕2号)》,民政职业大学计划举办“全国遗体火化技能提升实操培训班及及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认定时间

2025年10月27日下午2点—8点报到,10月28日—10月31日培训,11月1日—11月2日认定。

二、报到和培训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4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遗体火化师、殡葬服务管理及火化设备生产人员共80人。

四、授课师资

民政职业大学教授、民政部遗体火化技能大师、教育部遗体火化技术技能大师、殡葬行业管理人员等。

五、培训内容

理论:殡葬行业改革与政策导向、基于生命文化理念做好现代殡葬服务管理、火化设备使用现状与发展趋势、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解读、炉前告别与纳骨仪式的主持、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考评要点等。

实操:火化准备、遗体接收、遗体入炉、遗体火化、骨灰处理、保养维修等模块的实操演练及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考评实操场地观摩等。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16:00结束报名。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在“我的地面培训”,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班级课程”,入群二维码在入班须知中展示)。

七、培训及认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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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工作由民政职业大学统一组织,等级认定工作由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负责;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会务组现场收取,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由民政职业大学收取并在培训班结束后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

(三)本次培训、等级认定报名分开进行

培训报名网址:http://ycpx.bcsa.edu.cn/; (先培训报名)

等级认定报名网址:http://zmmz.ceht.net/。(进群后获取认定报名操作手册)

(四)等级认定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22日前。

(五)缴纳等级认定费用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共和支行

银行账号:210 210 100 930 083 3491

转账时请在备注上注明:姓名+报考职业等级+认定费(例如:张三+遗体火化师五级+1250元)。

八、申报条件

培训学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满足四级/中级工报考条件可报考四级,不满足可报考五级/初级工。

(一)五级/初级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四级/中级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本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殡葬服务与管理;

高职专科: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相关专业:

技工学校: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民政服务、社会工作事物;

高职专科:陵园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等;

高职本科:社会工作、民政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于10月20日前完成培训报名、等级认定报名及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参加11月1日认定,仅可参与后续培训或延至下期认定。

(二)本次培训拟培训学员80人,本期班报满截止,请报名成功的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避免浪费名额。

(三)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做好人员选派等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相关保障工作,为学员学习提供良好学习条件和环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管理。参训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培训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个人健康和安全管理。

(五)理论知识考试及实操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由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www.osta.org.cn/index.html”。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培训咨询:民政职业大学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3810948742

认定咨询: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龙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00939、17776003075

 

附件:1.报到时需提交材料明细

2.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限证明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

 

报到时需提交材料明细

 

报考人员提交以下个人申报材料(原件由机构审核并在复印件上验章后返还考生):

一、考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须加盖考生单位公章);

三、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一式二份,须考生签字摁手印);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二份,不得手写,须以键盘录入,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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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docx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限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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