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职大〔2025〕91号
关于举办全国公墓管理员技能提升及
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殡葬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逝者安葬服务的精细化需求,依据《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民职建发〔2025〕2号)相关要求,民政职业大学计划举办“全国公墓管理员技能提升实操及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开展政策解读、墓地规划、技能标准、沟通技巧、数字素养、理论知识、实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着力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公墓管理高技能人才,助力殡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认定时间
2025年12月8日14:00至20:00报到,12月9日至12日培训,12月13日至12月14日认定。
二、报到和培训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4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公墓管理员、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陵园规划与维护工作人员共80人。
四、授课师资
民政职业大学教授、民政部公墓管理领域技能大师、教育部殡葬服务技术技能大师、一线陵园资深管理人员及行业政策研究专家等。
五、培训内容
1.殡葬行业改革最新政策解读与墓地管理发展导向
2.生命文化理念在墓地规划与服务中的实践应用
3.公墓建设标准、生态安葬技术规范与维护要点
4.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级 / 四级)深度解读
5.墓区客户沟通技巧、祭扫服务组织与纠纷处理
6.墓地档案数字化管理与信息安全保护
7.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考评要点与答题技巧
8.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操场地观摩与模拟考核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16:00结束报名。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在“我的地面培训”,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班级课程”,入群二维码在入班须知中展示)。
七、培训及认定费用
(一)培训、食宿费用
职业名称 | 培训费 | 食宿费标间 (220元/天) | 食宿费单间(320元/天) |
公墓管理员 | 2280元 | 1320元 | 1920元 |
(二)等级认定费用
职业名称 | 等级 | 金额(元) |
公墓管理员 | 五级/初级工 | 1150元 |
四级/中级工 | 1170元 |
本次培训工作由民政职业大学统一组织,等级认定工作由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负责;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会务组现场收取,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由民政职业大学收取并在培训班结束后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
(三)本次培训、等级认定报名分开进行
培训报名网址:http://ycpx.bcsa.edu.cn/;(先培训报名并入群)
等级认定报名网址:http://zmmz.ceht.net/。(进群后获取认定报名及认定材料提升操作手册)
(四)等级认定缴费时间
2025年12月1日前。
(五)缴纳等级认定费用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开 户 行:工行南宁市共和支行
银行账号:210 210 100 930 083 3491
转账时请在备注上注明:姓名+报考职业等级+认定费(例如:张三+公墓管理员五级+1150元)。
八、申报条件
培训学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满足四级/中级工报考条件可报考四级,不满足可报考五级/初级工。
(一)五级/初级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四级/中级工,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本职业:
公墓管理员(含原墓地管理员)
相关职业:
殡仪服务员、园林绿化工、草坪园艺师、盆景工、假山工、插花花艺师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本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殡葬服务与管理;
高职专科:陵园服务与管理
相关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民政服务、社会工作事务、园林技术;
高职专科: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民政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园林技术;高职本科,社会工作、民政管理、园林工程。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于12月1日前完成培训报名、等级认定报名及材料提交,逾期将无法参加12月13日认定,仅可参与后续培训或延至下期认定。
(二)本次培训拟培训学员80人,本期班报满截止,请报名成功的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避免浪费名额。
(三)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做好人员选派等工作。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相关保障工作,为学员学习提供良好学习条件和环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管理。参训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内容。培训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个人健康和安全管理。
(五)理论知识考试及实操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由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www.osta.org.cn/index.html”。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培训咨询:民政职业大学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3810948742
认定咨询: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龙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00939、17776003075
附件:1.报到时需提交材料明细
2.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限证明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报到时需提交材料明细
报考人员提交以下个人申报材料(原件由机构审核并在复印件上验章后返还考生):
一、考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须加盖考生单位公章);
三、职业技能评价登记表(一式二份,须考生签字摁手印);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二份,不得手写,须以键盘录入,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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