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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殡葬管理人员能力提升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4〕6号)安排,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9月初在北京市举办“全国殡葬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日下午报到,9月3日-9月6日培训,9月7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服务领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00名。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殡葬行业改革创新发展;殡葬行业政策解读与实践应用;殡葬标准化建设与实践;殡葬服务创新案例分享;殡葬行业的数字化创新与服务升级;现代殡葬服务理念与职业道德;现场教学:绿色殡葬与生态永续实践(东郊殡仪馆);殡葬文化与现代服务实践(万安公墓)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8月5日8:00-8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会务组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3810948742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8月5日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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