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4〕18号
关于举办社会救助政策改革创新专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提升救助服务效率和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4〕6号)安排,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7月份在北京举办“社会救助政策改革创新专题示范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15日下午报到,16日—19日培训,20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部分省级、地市级、县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骨干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新形势下社会救助问题分析与解决路径、新时代救助工作发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社会救助信息化技术与创新以及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建设经验分享等内容。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6月20日—7月11日
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及缴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即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于培训班结束后在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3〕8号)的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4 18131659894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