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职大发〔2025〕16号
关于举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5〕2号)安排,民政职业大学将于4月份在南京举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25日培训,26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养老机构院长、副院长及相关管理人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共100人。
为保障培训效果,本期班不扩招,报满截止,请报名成功的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避免浪费名额。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最新养老政策,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和方法,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策略,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培养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3月28日10:00—4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发票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参训学员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民政职业大学联系人:梁老师010-53947951、18701756910
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联系人:骈经理15251828662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