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政系统档案管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全国民政系统档案管理的服务水平。民政职业大学拟在济南举办“民政系统档案管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2日下午报到,13日—16日培训,17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具体报到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定向通知)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地市级民政系统行政工作人员、业务部门档案管理负责人员、档案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等,共80人。
四、培训内容及师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档案学基础知识和民政档案工作概述;单位档案工作组织和制度建设;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三合一制度建设;《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解读;档案工作先进经验分享;智能档案室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档案业务主管部门、中国档案学会等专家学者。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3月18日—5月6日
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及缴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即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于培训班结束后在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3〕8号)的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3947969 18131659894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