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职大发〔2025〕7号
关于举办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为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更加科学、专业、合理、精准的服务,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民政职业大学将于3月份在北京举办“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21日培训,22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与管理,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要求与政策,数智化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方要,康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安全意识强化和管理。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月21日8:00—3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职业大学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的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010-53947951 18701756910)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民政职业大学东门下,报姓名入学校后到达培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