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各市(州)、县民政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基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成就、职能定位、改革思路、重大任务、价值要求、领导保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民政部有关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理论素养和理念提升,紧密结合当前民政领域改革发展形势与政策方针部署,聚焦年度民政工作重点,引领基层民政干部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提高综合素养、拓展思维视野,通过学习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提升民政干部履职能力,助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主线,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宏观形势与民政政策、基层民政业务知识与实践、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干部廉洁自律、综合素养提升等内容。采用点播课和直播课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 政治理论与党性修养
l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l 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l 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l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l 党风廉洁建设与民政干部廉洁自律
2、 宏观形势与民政政策
l 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l 民政政策法规解读
3、 基层民政业务知识与实践
l 社会救助政策与实践
l 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
l 老年服务与管理
l 儿童福利与保护
l 残疾人福利与服务
l 社会组织管理与培育
l 社区社会工作实务
l 民政财务管理与审计
l 民政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4、 综合素养提升
l 领导力与执行力打造
l 管理沟通
l 应急管理
l 压力与健康管理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12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形式由参训单位与民政部培训中心协商确定。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部门基层干部;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负责人。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参训学员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s://ycpx.bcsa.edu.cn/)进行在线学习。
培训设置点播课程、直播课程和研修心得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点播课程
培训期间,平台提供约10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资源,参训单位可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习20—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
2.直播课程
培训期间,结合当前民政领域热点话题,安排不少于6场直播课程(每场2学时),学员可按照直播日程参与学习,未能按时参加直播的学员可在课程结束后观看直播回放。
3.研修心得
培训期间,鼓励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工作实际,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谱写民政事业新篇章”这一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五、组织管理实施
(一)报名方式
各拟参训单位收到培训通知后,结合培训需求填写回执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回执表发送至邮箱mzpxzx01@bcsa.edu.cn。收到报名表后,将有工作人员与各参训单位联系并落实培训工作。
(二)教学实施管理
各省(区、市)民政工作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地市或县(区)民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00人/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
民政部培训中心结合各参训单位报名需求将为学员搭建专属线上学习空间,协助各参训单位班级管理人员完成学员学习项目匹配。
六、报名事宜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30学时(含6场直播)的培训费用标准为480元/人,费用包括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
依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文件要求,针对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民政干部,可根据各地各单位的需求增加学时数,培训费用另与民政部培训中心协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10-80206805、15010808020
邮 箱:mzpxzx01@bcsa.edu.cn传 真:010-80206803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附件:基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
民政职业大学(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基层民政干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