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修改的《慈善法》将社区慈善纳入慈善法律规制范畴,为社区慈善活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支持,将有力推动慈善事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帮助慈善事业工作者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慈善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4〕6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举办“2024年推进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示范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27日培训,28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益慈善事业相关从业人员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 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慈善组织治理与效能提升,社区慈善的规范化建设:价值意蕴、资源统筹与发展路径,以社区场域优势激活慈善事业春水,社区慈善资金筹集与管理,社区慈善项目策划与实施策略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8月30日8:00-9月19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部培训中心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的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惠老师(010-53947971 15321053215)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东门下,报姓名入学院(中心)后到达培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