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4〕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良性互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6月底在北京举办“全国社会组织负责人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24日下午报到,25日—28日培训,29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最新政策,社会组织监督执法及规范化发展,政府购买(补贴)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慈善公益项目挖掘与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优秀实务案例,开展北京优秀社会组织现场实践教学。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6月6日8:00—6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及缴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即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于培训班结束后在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3〕8号)的通知要求,严格培训班管理,切实加强学风。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惠老师(010-80206807、15203737967)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
联系电话(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6月6日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东门下,报姓名入学院(中心)后到达培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