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民政系统培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202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优质资源优先服务行业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满足民政部各业务司局和全国各地民政系统的干部人才工作需要,民政职业大学充分发挥部直属教育培训机构职能,依托大学丰富的师资、课程及教学资源、专业化的培训楼宇和实训设施设备,承接各地委托培训,并按照《民政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管理办法》(民办发〔2020〕16号)和学校职业培训有关管理办法主办民政领域各类职业培训。


为有序做好培训服务,请各地根据培训需求,于3月31日前与民政职业大学培训部联系,沟通培训时间、培训课程、授课师资、场地使用等培训事宜,便于民政职业大学提前安排场地,优化培训方案,提升培训效能。


职业培训计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2025年民政职业大学职业培训计划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1月20日

2025年民政职业大学职业培训计划.xlsx


相关内容

点击展开